承办方无法预测参加人数或者不能证明参加人数不满1000人的大型活动,公安机关应对其实行安全许可。承办方向公安机关提出安全许可申请前,应当依法取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许可,法律法规或政府文件规定无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批许可的活动除外。
大型活动安全许可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分级管理,预计参加人数在1000人以上5000人(不含)以下的大型活动,由活动所在地区县(开发区)公安机关负责实施安全许可。预计参加人数在5000人以上的、跨区县(开发区)举办的、涉外活动、活动所在地区县(开发区)公安机关难以独立承担安保工作,需要市公安局协调支援警力的大型活动由市公安局实施安全许可。
对于未通过大型活动安全评估,或安全评估为高风险及以上等级,或高风险及以上等级经整改并采取防控措施后风险等级依然无法有效降低,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各类大型活动,公安机关应做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在完成文化旅游部门组织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取得文化旅游部门演出许可后,再提请公安机关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安全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