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决策网讯(付英 通讯员 解放)《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简称 《条例》)是国务院2018年10月1日制定颁布的。为充分了解《条例》实施五年来在预防、处理医疗纠纷, 保护医患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 保障医疗安全, 加强“平安医院”建设方面的作用及《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条例》配套的规范性文件、措施的制定、实施情况,《条例》有无需要修改、完善的地方等,国家卫健委医疗应急司委托中国医院协会医疗法制专业委员会组成以该委名誉主委、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伟华律师事务所主任郑雪倩教授为组长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实施效果评估课题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目前这项工作已在网上网下全面展开。一种形式是问卷(分法律专业人员、社会大众两类)调查。通过有关《条例》实施及“平安医院”建设的24个大项94个子项的询问,广泛了解全社会的意见建议。一种是从东西南北中大区中各选几个有代表性的典型城市(单位)深入了解以下六个方面的问题:
1.所在城市(单位)2018-2023年医疗损害案件调解情况;
2.所在城市(单位)2018-2023年医疗纠纷案件调解成功例数;
3.所在城市(单位)进行调解的医疗机构的性质(公立医院、 民办非营利性医院、 民办营利性医院〉;
4. 所在城市(单位)进行调解的医疗机构级别(三级医院、二级医院、一级医院、未定级医疗机构);
5. 所在城市(单位)进行调解的案件来源(医患双方委托、法院委托);
6. 所在单位认为《条例》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哪些问题。
评估工作完成后将把各地的经验、典型案例经分析总结后上报国家卫健委。
评估组确定全国“平安医院”建设表现突出集体、甘肃省人民调解协会副会长单位一甘肃第三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为西北大区的代表。该委已在认真总结本单位实施《条例》工作业绩及经验的同时,还积极发动广大法律专业人士和社会民众踊跃参与这一极有意义调研活动,以期更有效地实施和完善《条例》,推进新型和谐医患关系的构建及平安医院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