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决策网讯(戴锋 通讯员 解放)近日,甘肃省司法厅以甘司办发[2021]38号文件发出《关于对全省“枫桥式”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创建培育情况开展复核验收的通知》,以检验一年来此项工作的进展及成效。这项工作是省司法厅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重要指示,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第一道防线”作用,着力打造“枫桥经验”甘肃品牌的重要举措。
为使刚刚成立的甘肃省人民调解协会(简称省调协)能在这种涉及全行业普查、监管的活动中得到实战的锻炼,省司法厅特意将省调协副会长杨民召、徐小山、张入文及秘书长、副秘书长安排在省厅复核验收组中并分别担任组长、副组长。五月下旬他们已率队赴全省各地,深入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通过听取汇报、座谈、查阅档案、材料、走访群众等多种形式实地复核验收“枫桥式”工作的进展及成效。对一些入选的“枫桥式”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更是认真负责地进行了点对点的了解、核查。
目前,这项工作已在全省铺开,将于6月中旬结束。
谈到体会,几位省调协的负责人异口同声地表示:刚刚当选副会长,就有这么好的机会参与这么重要的工作,不但充分说明了省司法厅注重整合社会资源,坚持走群众路线,強化法治社会建设的不懈努力,更说明了省司法厅对人民调解协会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也是省人民调解协会踴跃参政议政,充分发挥行业管理职能,积极协助行政部门强化行业管理职责的实施和实践,是一个极好的开局、一次极好的练兵。他们一致感觉收益匪浅,更坚定了办好省调协,促进全省人民调解工作更上一层楼的决心和信心。